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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易经纪服务合同(00平方米)

贸易经纪服务合同(00平方米)

贸易经纪服务合同

合同编号:__

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身份证号:
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
联系电话:__

乙方(经纪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
联系电话:__

鉴于:

  1. 甲方拥有/拟使用位于__的物业(以下简称“标的物业”),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(以不动产权证或实测面积为准),拟通过乙方提供的贸易经纪服务寻找合作方或促成贸易交易;
  2. 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具备贸易经纪服务能力的机构,愿意接受甲方委托,提供居间、撮合等经纪服务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原则,就贸易经纪服务事宜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

第一条 服务内容

1.1 甲方委托乙方就标的物业(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)提供下列贸易经纪服务(可多选):
(1)市场信息搜集与匹配;
(2)寻找潜在交易对手/合作方;
(3)协助安排实地考察、商务洽谈;
(4)协助草拟交易条件、参与谈判;
(5)协助促成交易合同签署;
(6)其他:__。

1.2 乙方提供服务的区域:__。

第二条 标的物业基本情况

2.1 坐落:;
2.2 建筑面积:00平方米(暂定/以证载或实测为准);
2.3 用途:
;
2.4 权属状况:;
2.5 其他说明:
。

第三条 服务期限

3.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,共计个月。
3.2 期限届满前
_日内,双方可协商续签;未续签的,本合同到期终止,但保密条款及已促成交易的佣金结算条款继续有效。

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

4.1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标的物业及交易相关的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信息和资料,并保证不存在虚假、误导或重大遗漏。
4.2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带看、考察、洽谈等活动,并及时反馈意见。
4.3 甲方不得绕过乙方与乙方已引荐的交易对手私下成交,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居间义务,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佣金。
4.4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相关费用。
4.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其商业秘密。

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

5.1 乙方应以专业勤勉态度为甲方提供经纪服务,积极促成交易。
5.2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服务进展及交易对手情况,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。
5.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交易底价等信息。
5.4 乙方不得在甲方与交易对手之间赚取差价,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。
5.5 乙方有权按约定收取佣金,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配合。

第六条 佣金及费用

6.1 佣金标准:交易成功(以甲方与乙方引荐的交易对手签署交易合同/协议为准)后,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佣金:
(1)按交易合同总金额的
%计取;
(2)固定金额人民币元;
(3)按标的物业建筑面积00平方米计算,每平方米人民币
元,合计人民币元;
(4)其他:__。

6.2 支付时间: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%;交易款项到账/交付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%。

6.3 乙方收款账户:
户名:
开户行:

账号:__

6.4 差旅、评估、公证、税费等费用由__方承担;本合同未约定的,由实际发生方自行承担。

第七条 禁止跳单与保护期

7.1 乙方引荐交易对手后,甲方应在日内与乙方书面确认(可通过邮件、微信等方式)。
7.2 自乙方引荐之日起
个月为保护期。保护期内,甲方与该交易对手或其关联方就标的物业达成交易的,视为乙方促成,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。
7.3 甲方“跳单”的,除支付佣金外,还应按佣金金额的__%向乙方支付违约金;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,甲方应予以赔偿。

第八条 保密条款

8.1 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交易信息、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。
8.2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__年内继续有效。

第九条 违约责任

9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应承担违约责任,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。
9.2 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,每逾期一日,按应付未付金额的‰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日的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。
9.3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、隐瞒重要事实或违规赚取差价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

10.1 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。
10.2 一方严重违约,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__日内仍未纠正的,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10.3 合同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已促成交易的佣金结算及保密、争议解决等条款的效力。
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
11.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:
(1)提交
仲裁委员会仲裁;
(2)向标的物业所在地/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二条 其他

12.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12.2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双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3 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4 通知送达地址以本合同首部载明为准,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提前__日书面通知对方;未通知的,按原地址送达视为有效。

(以下无正文)
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
日期:_年月_日
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
日期:_年月_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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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18:39:41